药店购买电子体温计后觉得不合适,可以退货吗

龙游律师 2025-03-10
药店购买的电子体温计如不合适,一般可退货。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除非商品属定制、易腐、时效或无法二次销售,否则可享无理由退货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权益受损,错过退货时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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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退货。具体操作:1.确认电子体温计未使用、未损坏,保留原包装;2.携带购买凭证(如小票、发票)前往药店;3.告知药店要求无理由退货,并了解退货流程;4.按药店要求填写退货单,等待退款。若药店拒绝,可联系消费者协会或投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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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店购电子体温计不合适,常见处理为退货。选择时,需确认商品非定制、未损坏且符合退货条件,及时与药店沟通并提供购买凭证,按流程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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